11月20日,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,浔兴集团被中央文明委正式授予第六届“全国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,这也是集团首次荣获该称号。
自2003年起,公司连续5届成为福建省文明单位。多年来,集团始终坚持立足非公经济组织特点,以习总书记亲自总结的“晋江经验”为指南,紧密围绕实体经济创新和职工队伍建设,把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任务落实到诚信生产经营、保护生态环境与和谐劳动关系、履行社会责任之上,实现员工和企业“共成长”、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“双丰收”
11月20日,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,浔兴集团被中央文明委正式授予第六届“全国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,这也是集团首次荣获该称号。
自2003年起,公司连续5届成为福建省文明单位。多年来,集团始终坚持立足非公经济组织特点,以习总书记亲自总结的“晋江经验”为指南,紧密围绕实体经济创新和职工队伍建设,把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任务落实到诚信生产经营、保护生态环境与和谐劳动关系、履行社会责任之上,实现员工和企业“共成长”、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“双丰收”